【注釋】
本類主要包括貴重金屬及不屬別類的貴重金屬製品,并通常包括珠寶、首飾和鍾裱。
尤其包括:
首飾(仿真首飾、貴重金屬製首飾和寶石);
襯衫袖口的鏈扣,領帶别針。
尤其不包括:
按功能和用途進行分類的貴重金屬製品,如:畫家、裝飾家、印刷商和藝術家用金屬箔及金屬粉(第二類),牙科用金粉(第五類),刀、叉和勺餐具(第八類),電開關(第九類),金筆尖(第十六類);茶壺(第二十一類),金銀綫製刺繡品(第二十六類),雪茄煙盒(第三十四類);
非貴重金屬製藝術品(按其原料分類)。
1401 貴重金屬及其合金
貴重金屬錠140003, 銥140045, 未加工或半加工貴重金屬140055, 未加工的金或金箔140063, 锇140066, 钯140067, 鉑(金屬)140075, 铑140083, 钌14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