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商標相同、近似的審查

[ 作者:商时天下 来源:商时天下 点击数:1054 更新时间:2006-08-22 ]

一、法律依據

  《商标法》第二十八條  申請注冊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商标法》第二十九條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商标注冊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請注冊的,初步審定并公告申請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請的,初步審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駁回其他人的申請,不予公告。

二、相關解釋

   商标相同是指兩商标在視覺上基本無差别,使用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易使相關公衆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産生誤認。
商标近似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近似,商标圖形的構圖、着色、外觀近似,或者文字和圖形組合的整體排列組合方式和外觀近似,立體商标的三維标志的形狀和外觀近似,顔色商标的顔色或者顔色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易使相關公衆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産生誤認。
   同一種商品或者服務包括名稱相同和名稱不同但指同一事物或者内容的商品或者服務。
   類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産部門、銷售渠道、消費對象等方面相同或基本相同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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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似服務,是指在服務的目的、内容、方式、對象等方面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服務。
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的認定,以《商标注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作爲參考。
商标相同和近似的判定,首先應認定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務是否屬于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或者服務;其次應從商标本身的形、音、義和整體表現形式等方面,以相關公衆的一般注意力爲标準,并采取整體觀察與比對主要部分的方法,判斷商标标志本身是否相同或者近似。

三、商标相同的審查

(一)文字商标相同

文字商标相同,是指商标使用的語種相同,且文字構成、排列順序完全相同,易使相關公衆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産生誤認。因字體、字母大小寫或者文字排列方式有橫排與豎排之分使兩商标存在細微差别的,仍判定爲相同商标。
例如:

a                       aa

aaa               aa

aa                         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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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圖形商标相同

圖形商标相同,是指商标圖形在視覺上基本無差别,易使相關公衆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産生誤認。
例如:

aa                            a

(三)組合商标相同

組合商标相同,是指商标的文字構成、圖形外觀及其排列組合方式相同,使商标在呼叫和整體視覺上基本無差别,易使相關公衆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産生誤認。
例如:

aa                        aa

四、商标近似的審查

(一)文字商标的審查

1.中文商标的漢字構成相同,僅字體或設計、注音、排列順序不同,易使相關公衆對商品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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